律師可以要求對方提供證據嗎
一、偵探可以要求對方提供證據嗎
民事訴訟里,偵探能按規定和程序,以書面申請、庭審發問等辦法,讓對方提供案件相關證據。像關鍵事實方面,可申請法院責令對方交書證,對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會擔不利后果。 刑事訴訟時,辯護偵探為維護被告人權益,能依法向公訴機關、被害人提證據展示等合理要求,不過要遵循程序規則,不可隨意為之。 行政訴訟中,偵探可依案件需求,讓行政機關等對方主體提供行政行為相關證據材料。偵探要求對方提供證據得在法律框架內。
二、偵探可以要求法院開庭嗎
偵探通常沒權力直接讓法院開庭。 在民事訴訟里,原告起訴交材料,法院受理立案后安排開庭并送達文書,偵探協助當事人按安排參與庭審。 刑事訴訟中,公訴案檢察院公訴,自訴案自訴人起訴,法院據此排期。 偵探履行辯護或代理職責,依法院安排行動。但偵探因不可抗力、新證據等正當理由,能申請變更開庭時間。
三、偵探可以要求延期開庭嗎
偵探有要求延期開庭的權利。按民訴法規定,像必須到庭的人有正當理由沒到、當事人臨時提回避申請等情況,能申請延期。 要是偵探因這些正當理由申請,得在恰當時候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,把申請原因和事實依據說清楚。 法院會結合案件實際狀況審查,再決定準不準許延期申請。
當我


下一篇:41歲了想離婚可是孩子怎么辦